法制網深圳5月20日電 深圳一男子群發短信給路邊小店老闆,威脅不給錢就向其店內顧客投毒。近日,該男子鄧某飛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去年8月底,鄧某飛先購買了一個手機號碼,並上網收集了有關餐廳、小店招聘信息時留下的負責人手機號碼約100個,然後編輯手機短信分別發送給這100個號碼。短信內容是其準備在被害人的店投毒,要求被害人務必在指定時間內將五千元轉到指定賬戶,如收不到,其將不擇手段向到被害人店內消費的顧客投毒,還威脅如果報警就要報複。鄧某飛通過這種方式共勒索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0000元。
  (潘蕾 惠珍 游春亮)  (原標題:深圳一男子以投毒恐嚇勒索餐廳老闆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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